2012石家庄中考高中分校民办学校中职学校录取办法
市区各高中分校、国际班或依托国办学校设立的民办学校在该批次择校生录取后进行,可采取统一招生与自主招生结合的办法,但要严格遵守招生政策,凡招收的石家庄市生源,其考生一律要填报志愿,由考试院按考生的志愿、成绩择优录取,具体录取事宜由学校与考试院协商确定。各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乱许愿,乱拉生源,对不执行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明年将停止其在本市的招生。
普通高中音体美特长生与统招公助生同时录取。市6中、12中、38中、师大实验中学、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招收的音乐、美术、书法专业班,其录取办法为,专业成绩合格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他高中招收的音美类别考生均为特长生,其录取办法为,在文化成绩达到该校公助生录取线的80%后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体育特长生在其文化成绩达到该校公助生录取线的50%后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
中职学校录取办法
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统招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统一由市考试院管理。凡在我市招收的5年制(含3+2)大专、普通中专、幼师等学校的考生,必须经市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再到相应的学籍管理部门办理学籍注册手续。中考成绩公布后,准备报考上述学校的考生,都要与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一样通过机读志愿卡填报志愿,各初中学校不得限制考生填报志愿。五年制(含3+2)大专只招收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普通中专在生源不足时,可以自主招生,录取往届初中毕业生,但要建立完整的新生档案并及时到市考试院办理新生录取手续。各招收普通中专(含五年制大专)新生的学校要于9月底以前到市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